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依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号)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重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筛选后进行评定,初步认定结果详见附件。
对公示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14:00前咨询反馈(张老师:61900860,gh-zhang@shou.edu.cn),或通过班级学委信息员反馈。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