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和《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海洋[2019]61号)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初步评议,现公示2024-2025学年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
联系人:冯雨晴
联系电话:021-61900866
邮箱:yq-feng@shou.edu.cn
附件: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结果.xlsx